吉林省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社工队伍建设
本报讯 (记者 王春宝 □董建伟)5月12日,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,对吉林省出台的《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》进行了解读。这两个《意见》出台在吉林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尚属首次。
社区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家园,是城市发展水平的标志,是党和政府政策落实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社区建设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,关乎着百姓的获得感、幸福感和安全感。
《关于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础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若干意见》从提升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城市基层治理工作水平、坚持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、建立完善社区治理应急联动机制、全面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、增强社区服务能力、不断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能力、推进社区减负增效、加大社区治理经费保障力度、加快幸福社区建设等9个方面提出了25项工作措施。
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》从明确“社工岗”人员范围、合理配备人员、规范选任招聘、完善薪酬体系、落实相应待遇、拓宽发展空间、加强教育培训、提升服务能力、建立考核机制、建立退出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。
吉林省民政厅副厅长相瑛介绍,这两个《意见》出台是推动基层经验做法常态化规范化的重要手段。同时,也是补齐吉林省社区治理短板的迫切要求。两个《意见》提出了幸福社区建设新模式,充分体现了吉林省委、省政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,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坚定决心;提出了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新举措,明确了从建立城市社区工作者专职“社工岗”、建立等级绩效薪酬制度、拓宽成长空间等方面,提出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制度体系建设。
记者注意到,会议中提到,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,一些社区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人手不足、资源缺乏、手段落后等问题,折射出社区在包括重大疫情危机在内的公共危机预防、应对和防控等方面缺乏健全的体制机制。两个《意见》出台将加强社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,作为一项新的任务进行明确,并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而系统的举措,形成了加强新时代基层社区公共危机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的政策机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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